内部审计机构设置 - 公司在审计委员会下设立内部审计处,专职人员不少于一人[5] 内部审计工作汇报 - 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工作[8] - 内部审计处至少每年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一次内部控制评价报告[17] 被审计部门反馈 - 被审计部门应在接到审计报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反馈书面意见,逾期视为无异议[14] 内部审计范围 - 内部审计涵盖销货与收款、采购与付款等业务环节,可根据情况调整[12] 审计委员会职责 - 审计委员会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建立和实施,审阅年度计划等[7] 内部审计机构权限 - 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财务资料等进行检查评估[8] - 内部审计机构有权要求被审计部门报送经营管理资料[9] 内部审计重点 - 内部审计处将大额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等事项内控作为检查评估重点[17] 及时审计事项 - 内部审计处对重要对外投资等事项发生后及时审计[18][19][20][22] 重大事件检查 - 审计委员会督导内部审计机构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和大额资金往来情况检查一次[20] 内部控制评价 -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由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出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2] 报告审议与披露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需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3] - 公司应在年度报告披露同时,在指定网站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23] 特殊情况处理 -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等情况,董事会需作专项说明[23] - 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或风险,董事会应向交易所报告并披露[24] 审计档案管理 - 审计终结,内部审计处对审计事项建立审计档案[26] 激励与约束机制 - 公司建立内部审计处激励与约束机制,对违规人员进行处理[30] 制度生效与解释 -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5][36]
和泰机电(001225) -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202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