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泰机电(001225)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9月)
董事离职 - 董事辞任公司收到报告日生效,2个交易日内披露[4] - 任期届满未连任股东会决议通过日离职[5] - 股东会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日生效[6] 离职移交与义务 - 离职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移交并签《离职移交表》[10] - 忠实义务任期结束后2年内有效[12] 股份转让限制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25%,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13] 违规追责 - 发现违规董事会审议追责方案[15] - 离职人员有异议15日内向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15] 制度生效与解释 - 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18]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