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持股情况 - 国之光持有公司8,535,064股股份,占总股本7.87%[2] - 天翊创投持有公司4,574,759股股份,占总股本4.22%[2] - 王尚博持有公司48,000股股份,占总股本0.04%[2] 股东减持计划 - 国之光拟减持不超914,452股,不超总股本0.84%,减持期为2025年10月27日 - 2026年1月26日[2][8] - 天翊创投拟减持不超3,251,502股,不超总股本3.0%,减持期为2025年10月9日 - 2026年1月8日[3][4][8] - 王尚博拟减持不超12,000股,不超总股本0.01%,减持期为2025年10月27日 - 2026年1月26日[4][8][9] 前期减持情况 - 国之光于2025年4月25 - 30日减持1,625,751股,减持比例1.50%,价格73.37 - 82.8元/股[7] - 天翊创投于2025年4月10日 - 7月9日减持1,295,934股,减持比例1.20%,价格76.50 - 102.00元/股[7] 减持相关承诺与规定 - 国之光承诺上市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管理上市前股份[10] - 国之光承诺限售期届满后减持遵守证券监管规定[10] - 企业减持需提前3个交易日公告,集中竞价交易减持需提前15个交易日预先披露计划[11,13,17] - 自承诺函签署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股东等不转让或委托管理上市前股份,公司也不回购[12,14,19] - 上市后6个月内,若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上市前股份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12,13,16] - 董监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每年转让不超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16] - 核心技术人员在锁定期届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上市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持有总数的25%[16] - 董监高锁定期届满后2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除权除息事项相应调整)[17] - 公司存在重大违法触及退市标准,自处罚决定或裁判作出至股票终止上市前,董监高不减持[17] - 未履行承诺出售或违规减持,将收益上缴公司;未上缴则公司有权扣留相等金额现金分红[11,13,14,16,17,19] 其他情况说明 - 股东不存在三类股东、委托持股等情形,股份权属清晰,无权利受限情况,与其他股东无一致行动安排[11] - 间接持股人员在国之光层面不存在与其他合伙人一致行动安排[14,19] - 本次拟减持事项与此前承诺一致[24] - 公司不属于上市时未盈利,控股股东等拟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情况[24] - 截至公告披露日,股东不存在不得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24] - 本次减持计划是股东根据经营和资金需求进行,不会对公司治理和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减持数量和价格存在不确定性[24] -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24] - 本次减持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实施期间股东将遵守规定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24][25]
国光电气(688776) - 国光电气股东及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计划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