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色母(301019)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审计委员会构成 - 由三名非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5] - 成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7]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届满可连选连任[8] 审计委员会职责 - 检查公司财务,监督董事和高管[10] - 选聘外部审计机构,提交履职评估报告[11] - 审核财务信息及披露,提交董事会审议[12] - 督导内审部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实施情况[15] 会议相关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21] - 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2] - 决议和审议意见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1][22][24] 其他规定 - 六十日内完成补选离任委员[8]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22] - 披露人员构成等情况及年度履职情况[26] - 发现财务问题及时报告披露并督促整改[27]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实施[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