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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色母(301019)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修订)
宁波色母宁波色母(SZ:301019)2025-09-24 12:32

提名委员会组成 - 委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提名方式 - 有董事长提名、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提名、全体董事三分之一以上提名[4] 职责 - 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和程序,向董事会提建议[8] 审查步骤 - 对董事候选人和高级管理人员人选选择审查需经七个步骤[11] 会议相关 - 经主任委员召集或非主任委员提议可不定期召开,过半数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3] - 通知时限为会议召开3日以前,紧急情况除外[14] - 委员因故不能出席可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独立董事委托有要求[15]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5] -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必要时可采用视频、电话等方式,表决方式多样[15]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公司董事会[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