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纬德信息(688171)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
纬德信息纬德信息(SH:688171)2025-09-24 12:16

股东会召开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六个月内举行[4] - 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4] 通知与提案 - 董事会收到提议或请求后,应在十日内给出书面反馈意见[8][10] -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会,需在作出决议后五日内发出通知[8][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15]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应在两日内发出补充通知[15] - 年度股东会应在召开二十日前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提前十五日通知[15] 时间规定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18] - 发出通知后,无正当理由股东会不得延期或取消[18]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2] 表决规则 - 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或股东会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34] - 关联事项形成决议,普通决议须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应由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4] -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规定,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36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1]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38]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8]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特别决议通过[41] 其他规定 - 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时,按相应规则确定主持人;审计委员会、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也有相应主持规则[25][26][27] - 年度股东会上,董事会应就过去一年工作向股东会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述职[27]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31]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未主动回避的,其他股东可要求,异议由董事会决定[32][34] - 股东会就选举董事表决时,可实行累积投票制,特定情况应当采用[34]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同一表决权只能选一种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结果为准[35] - 股东会通过派现、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两个月内实施[45]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或内容违法违规或违反章程的决议[48] - 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44] - 本规则所称“以上”“内”含本数,“过”“低于”“多于”不含本数[50] - 本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51] - 本规则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