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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石创新(688775) - 北京德恒(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影石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
影石创新影石创新(SH:688775)2025-09-24 11:47

公司基本信息 - 公司注册资本为40,100.00万元[7] - 公司A股总股本为40,100.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8] - 2025年6月11日起3,050.1569万股上市交易[8] 上市进程 - 上海证券交易所2021年9月16日审议同意公司发行上市[8] - 中国证监会2025年2月26日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8] - 上海证券交易所2025年6月10日同意公司A股股票科创板上市[8] 股权激励计划 - 2025年9月24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10] - 首次授予拟激励对象695人,占员工总数21.48%[18] - 拟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38.7146万股,占股本总额0.35%[21] - 首次授予115.5955万股,占股本总额0.29%,占授予权益总额83.33%[21] - 预留授予23.1191万股,占股本总额0.06%,占授予权益总额16.67%[21] - 外籍员工获授4.7218万股,占授予总数3.40%,占股本总额0.01%[23] - 其他骨干员工获授110.8737万股,占授予总数79.93%,占股本总额0.28%[23] - 激励计划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26] - 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为148.92元/股[33] -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考核年度为2025 - 2026年,2025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30%,2026年不低于50%[44] - 若预留授予部分在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出,2026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2027年不低于65%[44] 计划实施条件与流程 - 激励计划草案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方可实施[47][48] - 激励对象名单需在公司内部公示不少于10天[48] - 股东会审议通过且董事会决议授予后,60日内授予并公告,否则计划终止,3个月内不得再审议[49][50] - 预留权益授予对象应在激励计划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否则失效[50] 相关规定与约束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所持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32] - 激励对象归属限制性股票前须满足12个月以上任职期限[43] - 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合格,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100%;不合格为0%[46] - 激励对象在行使权益后离职且签竞业禁止协议或有不竞争承诺的,2年内不得从事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类似工作,否则返还全部收益并承担同等违约金[67] - 公司出现特定情形(如财报被出具否定或无法表示意见等)激励计划终止[69][70] - 公司控制权变更或合并分立,激励计划不作变更[71] - 公司因信息披露问题致不符合授予或归属条件,激励对象返还全部利益[66] 后续工作 - 公司尚需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情况自查[86] - 需在召开股东会前公示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86]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审核激励对象名单,并在股东会审议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88] - 公司需召开股东会表决激励计划,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88] - 公司需依据相关规定为激励计划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