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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达股份(300772) -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运达股份运达股份(SZ:300772)2025-09-24 11:46

内幕信息管理职责 - 董事会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董事长为主要负责人[2] - 董事会秘书组织实施内幕信息管理工作[2] 内幕信息定义与范围 - 内幕信息指涉及公司经营、财务等有重大影响的未公开信息[5] - 公司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超上年末净资产20%,放弃债权或财产超上年末净资产10%属于内幕信息[5] 内幕信息知情人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相关人员属于内幕信息知情人[8] 档案报送与保存 - 公司应在内幕信息首次依法披露后5个交易日内向深交所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1] - 公司发生重大事项应向深交所报送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2] - 公司进行重大事项应制作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并在5个交易日内报送[12][13] - 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和重大事项进程备忘录自记录起至少保存十年[16] 自查与披露 - 公司应在年报、半年报和相关重大事项公告后5个交易日内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员买卖证券情况自查[21] - 发现内幕交易等情况应在2个工作日内披露有关情况及处理结果[21] 重大资产重组要求 - 公司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应于首次披露重组事项时报送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14] - 首次披露重组事项至披露重组报告书期间有重大变化应补充提交档案[14] 行政管理与信息披露 - 行政管理部门人员接触内幕信息按要求登记,一事一记[16] - 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披露前不得泄露信息或利用其交易[20] - 重大事件职能部门处理后通报董事会秘书,秘书呈报董事长[18] - 董事会秘书组织临时报告披露,经董事长批准后公告[18] - 信息应第一时间在指定报刊和网站披露,其他媒体不得提前[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