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达股份(300772) -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投资者关系管理原则 - 遵循合规性、平等性、主动性、诚实守信原则[3] 沟通渠道与方式 - 通过官网、新媒体等多渠道,采取股东会、说明会等多方式沟通[5] - 设立专门咨询电话、传真和电子邮箱并专人负责[5] 信息披露 - 指定《证券时报》为信息披露报纸,巨潮资讯网为网站[7] - 业绩说明会等活动可网上直播并提前公告[5] 互动易平台管理 - 发布信息及回复应谨慎客观,不得误导[9] - 由董事会办公室草拟、董事会秘书审核[11] 现场参观与信息保密 - 可安排现场参观,避免投资者获取内幕信息[12] 信息披露义务 - 及时公平履行,信息要真实准确完整[12] 股东会与说明会 - 股东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会前与投资者充分沟通[12] - 按规定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包括业绩等说明会[13] - 年度报告披露后举行业绩说明会,董事长等出席[14] 现金分红沟通 - 审议方案前与中小股东交流并答复问题[15] 档案管理 - 投资者关系管理档案存档,保存不少于三年[15] 信息保密与人员职责 - 不得透露未公开重大信息[15] - 董事会秘书为负责人[18] - 董事会办公室为职能部门[19] - 工作人员需具备相关素质[21] - 董事等配合实施工作[21] 制度解释与生效 - 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审议通过后生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