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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解百(600814) -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杭州解百杭州解百(SH:600814)2025-09-24 10:46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上下半年度各开一次定期会议[2] - 六种情形下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3] - 董事长十日内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4]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十日和五日发通知[4] - 定期会议变更需提前三日发书面通知[6] 会议举行 - 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会议[6] - 表决一人一票,记名书面进行[10] 决议形成 - 提案决议须超全体董事半数赞成[11] - 担保事项决议需全体董事过半数且出席会议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11] - 矛盾决议以形成时间在后为准[11]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且决议通过,不足三人提交股东会[12] 其他规定 - 董事会按授权行事,不得越权[12] - 利润分配先出审计草案,决议后出正式报告,再决议其他事项[14] - 过半数与会董事或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可暂缓表决,提议董事提再次审议条件[14] - 会议可按需全程录音[15] - 记录应含会议日期等内容[16] - 秘书可视需要制作纪要和决议记录[16] - 与会董事签字确认记录,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17] - 秘书按规定办理决议公告,披露前相关人员保密[18] - 会议档案由秘书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