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委员会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至少一名独立董事,董事长为当然委员[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2] - 负责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研究及建议等[7] 审计委员会 - 成员由三名(或以上)非高管董事组成,独立董事过半数[19] - 委员提名和选举方式与战略委员会相同[19] - 召集人由会计专业独立董事担任,主任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19] - 负责监督评估内外审计工作、审阅财务报告等[22] - 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可召开临时会议[30][32] - 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30][32]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重大事件和大额资金往来[25] - 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提意见[11] - 日常办事机构收集资料为决策做准备[28] - 审议事项后将决议或建议呈报董事会[28][29] 提名委员会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39]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39] - 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可连选连任[40] - 研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选择标准并提建议[42] - 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47] - 选举新董事和聘任新高级管理人员前十五天提建议和材料[45]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5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54] - 职责包括研究考核标准、审查薪酬政策等[57] - 会议由委员提议召开,提前通知[61]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全体委员过半数同意[61] - 考评后将报酬和奖励方式报董事会[59] 其他 - 公司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需审计委员会审议提建议,董事会方可审议[23] - 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由董事会负责修改和解释[15] - 公司应披露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审计报告[25]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三日前发通知[66] - 会议表决需全体委员半数通过[66] - 会议记录经委员签字由董事会秘书保存[66] - 会议议案与表决结果书面报送[66]
华阳新材(600281) -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