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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阳新材(600281) - 山西华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华阳新材华阳新材(SH:600281)2025-09-24 09:31

制度适用对象 - 制度适用于公司、控股股东等,5%以上股份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应履行报告义务[2] 重大信息相关 - 重大信息报告义务人含董事、子公司负责人等,未披露前需保密[3] - 重大信息含业绩、收购、经营等多方面内容[6] 应披露事项 - 应披露交易事项含购买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6] - 应披露关联交易事项含购买原材料、销售产品等[7] 子公司事项 - 全资、控股子公司股东会决议、董事委派等事项需报告[7] 报告流程 - 报告义务人知悉重大信息后向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部报告[11] - 内部重大信息报告方式有书面、电话、会议等[11] - 涉及信息披露,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部及时提预案[11] 违规处理 - 违反制度的报告义务人,董事会秘书建议给予处罚[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