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坦科技(688133)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选聘流程 - 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和股东会决定[2] - 选聘方式包括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等,结果需公示[6] 评价要素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不高于15%[9] 审计费用 - 聘任期内可合理调整,下降20%以上需说明情况及原因[10] 人员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等累计承担审计业务满五年,之后五年不得参与[11] - 承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审计业务,上市后连续执行期限不超两年[12] 续聘与改聘 - 续聘时审计委员会需评价工作情况和执业质量,肯定则提交审议[13] - 出现特定情形原则上应变更,原则上不得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改聘[14][15]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选聘工作[16] 解聘程序 - 解聘需经审计委员会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由股东会决定[18] 监督与处理 - 审计委员会应对特定情形保持谨慎关注,发现违规报告董事会处理[19][20] - 情节严重时,股东会可决议不再选聘存在特定情形的事务所[21] 资料保存 - 公司和受聘事务所应妥善保存选聘等文件资料,期限至少十年[22] 制度生效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