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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000591) -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
太阳能太阳能(SZ:000591)2025-09-24 09:01

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有一名会计专业人士[4] - 需有5年以上法律、会计、经济等专业工作经验[6] - 特定股东及其直系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7]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等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0] - 连续任职不得超过六年,满六年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被提名为候选人[11] 独立董事履职管理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且不委托他人出席应解除职务[11] - 因特定情形辞职或被解除职务,公司应六十日内完成补选[13] - 每年在公司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十五日[18] - 工作记录及公司提供资料至少保存十年[18] 信息披露与资料提供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0] -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公司原则上应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23] 细则相关规定 - 细则未尽事宜或冲突时按法律法规等执行[27] - 细则术语含义与《公司章程》相同[27] - 细则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7] - 细则修改由董事会提修正案并提请股东会批准[27] - 细则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