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义务人 - 公司及董事等相关人员和机构为信息披露义务人[5]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应配合信息披露[12] -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14] 信息披露形式与时间 - 信息披露形式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15] - 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经登记后在指定媒体披露[20] - 年度报告4个月内、中期报告2个月内、季度报告1个月内披露[22] 重大事件界定 - 一年内重大资产交易超30%或营业用主要资产变动超30%属重大事件[33] - 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持股情况变化属重大事件[33] - 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属重大事件[35] 报告内容与审核 - 年度报告、中期报告需记载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23][25] - 定期报告经董事会审议、财务信息经审核[25] 业绩相关披露 - 预计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预告[26] - 业绩泄露或传闻致交易异常应披露财务数据[28] - 业绩快报差异达20%以上需披露修正公告[48] 交易披露标准 - 交易涉及资产总额等多项指标达一定比例需披露[41][42] - 关联交易达一定金额需披露或提交股东会审议[44] - 涉案金额达一定标准需披露[45] 其他披露事项 - 董事会通过利润分配等方案后披露具体内容[49] - 证券异常交易等情况公司应澄清或披露[49][50] - 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等事项后披露决议和预案[53] 信息披露管理 - 董事会统一领导管理,董事会秘书协调组织[52] - 信息披露前经核对、审查、签发[56] - 董事长是第一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直接责任[58] 其他规定 - 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等为信息披露媒体[69] - 可非交易时段发重大信息,次日交易前披露公告[69] - 董事等人员信息披露前负有保密义务[71]
太阳能(000591) -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