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能(000591) -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的25%[5]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股份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部转让[6]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7] 违规处理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证券法》44条,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收回并披露[9] - 股东要求董事会30日内执行收回收益,未执行可诉讼[10] - 违反制度买卖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董事会负责收回[20] 买卖时间限制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1]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季报、业绩预告、快报公告前5日内不得买卖股票[11] 信息申报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任职、信息变化、离任等时点2日内申报个人及近亲属信息[14] - 董事和高管买卖股份前应书面通知董事会秘书[16] - 董事和高管股份变动应在二日内报告并公告[16] 增持计划 - 相关增持主体增持计划实施期限过半时,次一交易日前披露进展公告[15] - 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实施完毕或期限未届满的增持计划实施情况[16] 其他规定 - 公司董高人员及持股5%以上股东不得从事本公司股票融资融券交易[11] - 董事和高管满足条件后可委托公司申请解除限售股[16] - 因特定情形对董高股份转让设限,公司应申请登记为限售股[18] - 情节严重的,公司将对责任人处分或交相关部门处罚[20] - 制度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22] - 制度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通过后生效[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