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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氧股份(002430)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杭氧股份杭氧股份(SZ:002430)2025-09-24 08:46

董事补选 - 公司需在董事辞任60日内完成补选[5]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高管任职期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11] - 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11] - 任期届满前离职,任期内和届满后六月内每年减持不超25%[11] 离职规定 - 董事、高管离职5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移交文件[9] 职务解任 - 特定情形公司应依法解除董事、高管职务[5] - 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解任,决议作出日生效[7] 制度通过时间 - 该制度2025年9月24日经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