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时间 - 大股东为信息披露义务人需在起算日或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披露信息[8][3]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披露年度报告[15] - 公司应在每个会计年度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15] 报告内容与审计 - 年度报告要记载公司基本情况、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等内容[16] - 年度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经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15] - 中期报告中的财务会计报告一般可不审计,但特定情形下应当审计[15] 披露渠道与要求 - 公司应将信息披露公告文稿和相关备查文件报送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10] - 公司信息披露文件全文应在证券交易所网站和符合规定的报刊网站披露[10] - 公司在非指定媒体发布信息的时间不得先于指定报纸和指定网站[16] 需披露情形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或出现被强制过户风险需披露[22] - 公司预计经营业绩亏损或大幅变动应及时进行业绩预告[19][22] - 发生可能影响证券交易价格重大事件,投资者未知时公司应立即披露临时报告[21] - 公司变更名称、简称、章程、注册资本等应立即披露[23] 报告流程 - 定期报告草拟由高级管理人员完成,提请董事会审议[28] - 审计委员会对定期报告中财务信息进行事前审核[28] - 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定期报告的披露工作[28] 人员责任 - 董事长是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董事会成员负连带责任[33] - 董事会秘书是信息披露直接责任人,负责起草、编制和发布信息[33] - 证券投资部是信息披露日常工作部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工作[33] - 公司各部门和子公司负责人是信息报告责任人,配合信息披露[33] 相关告知义务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情况变化应告知公司[41]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应告知公司[41] - 拟对公司进行重大资产或业务重组时应告知公司[41] 关联交易 - 公司董事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联关系说明[42] - 公司应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执行回避表决制度[42] 保密与处罚 -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信息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44] - 信息披露相关文件和资料保存期限为10年[49] - 拟披露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可依法豁免披露[51] - 拟披露信息符合特定情形的商业秘密可暂缓或豁免披露[51] - 信息披露义务人和知情人对未公开重大信息负有保密义务[53] - 违反制度擅自公开信息的责任人将被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81] - 公司聘请人员擅自披露信息,公司保留追究责任权利[82] 制度相关 - 制度未尽事宜按相关法律法规和章程执行[55]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改,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86]
热威股份(60307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