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威股份(603075) - 子公司管理制度
子公司控股标准 - 公司控股子公司标准为持股超50%或持股低于50%但能实际控制[2] 子公司管理 - 公司通过委派人员、日常监管和推选人员管理子公司[3][9] - 子公司经营及发展规划需服从公司规划[13] - 子公司应健全治理结构和“三会”制度并备案[7] 子公司财务限制 - 未经批准子公司不得对外或互相担保[16] - 原则上子公司不得进行特定投资,特殊情形需审批[16] 子公司利润分配 - 子公司分配利润需提取10%法定公积金[19] - 法定公积金累计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20] - 子公司按股权比例分配利润,章程另有规定除外[20] - 子公司现金分红不少于当年可供分配利润的60%[21] - 子公司不同时期现金分红比例有不同最低要求[21][22] - 子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审批方式依股东情况而定[22] 子公司信息报告 - 子公司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24] 子公司审计与薪酬 -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子公司审计监督[26] - 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审议后向公司财务部备案[28] 制度施行 - 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起施行,修改亦同[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