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理层任期 - 经理层成员任期一般为3年,最多连任不超过三届[7] - 公司严格任期,期限和最多连任届数确定后不随意延长[23] 协议签订 - 岗位聘任协议和经营业绩责任书需在任职1个月内签订[8] - 年度经营业绩责任书应于每年3月前签订[8] 业绩考核 - 经理层成员业绩考核结果分4个等级,优秀比例不超班子总人数30%[13] -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完成底线不低于百分制70分,主要指标完成率不低于70%[18] - 任期经营业绩考核不合格标准不低于百分制80分[18] - 新聘经理层成员聘任未满一年,按实际在岗月份进行年度考核[13] 薪酬规定 - 总经理薪酬分配系数为0.95,其余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系数在0.6 - 0.9之间,平均值不超0.85[15] - 若经营业绩考核未达底线及合格标准,追索扣回部分或全部已发当年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16] - 辞职或依法被免职,30日内全额退回多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任期激励[16] - 任期内违规决策等造成损失,追索扣回部分或全部已发绩效年薪和任期激励收入[16] 解聘与离职 - 经理层成员达到规定退休年龄予以解聘退休[19] - 经理层成员主动辞职需提前30个自然日提交书面离职申请,经董事会同意后解聘[19] - 经理层成员在特定情形下不得辞去职务[19] 退出与保密 - 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人员因特定情形退出岗位,经批准可转聘不高于原岗位职级和待遇的其他岗位[20][21] - 经理层成员退出后需对国家秘密和公司商业、技术秘密承担保密责任[19] 监督体系 - 公司建立健全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的监督体系,各治理主体和部门做好履职监督[23] - 公司坚持以预防和事前监督为主,建立提醒、诫勉、函询等制度[23] - 对经理层成员违规造成公司资产损失等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实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23] 办法执行 - 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执行,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25]
粤桂股份(000833) - 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