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奇瑞汽车(09973) - 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奇瑞汽车奇瑞汽车(HK:09973)2025-09-23 22:49

第二章 人員組成 第二條 戰略與可持續發展委員會由七名董事組成,其中獨立董事兩名。 奇瑞汽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戰略與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工作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適應奇瑞汽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發展需要,提升 公司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管理水平,增強公司核心競爭力,確定公司發展規 劃,健全投資決策程序,加強決策科學性,提高重大投資決策的效益和決策的質 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以 下簡稱「《香港上市規則》」)和《奇瑞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簡稱「《公司章 程》」),特設立董事會戰略與可持續發展委員會,並結合公司實際,制定《董事會 戰略與可持續發展委員會工作細則》(以下簡稱「本細則」)。 第三條 戰略與可持續發展委員會設主席一名,由董事長擔任,負責主持委 員會工作。 第四條 主席和委員由董事長或董事會提名委員會提名,並由董事會以全體 董事過半數選舉產生。選舉委員的提案獲得通過後,新任委員在董事會會議結束 後立即就任。 第五條 戰略與可持續發展委員會任期與董事會任期一致,委員任期屆滿, 可以連選連任。期間如有委員不再擔任公司董事職務,或應當具有獨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