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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股份(00267) - 海外监管公告 -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於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
中信股份中信股份(HK:00267)2025-09-23 13:35

募集资金支取与管理 - 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募集资金专户支取金额超5000万元且达募集资金净额20%时,应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7] - 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1个月内与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并公告[7] - 审慎选择商业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超募资金也存放于专户管理[6][7] 募投项目规定 - 募投项目超过完成期限且投入金额未达计划金额50%、搁置时间超一年、市场环境重大变化时,应重新论证项目可行性[11] -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到位后6个月内完成置换[13] 资金使用规则 - 用作特定事项需经董事会审议,部分需股东会审议[13] - 使用暂时闲置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应为保本型[14] - 单个募投项目节余低于100万元或5%、全部完成后节余低于500万元或5%,可免于特定程序[18][19] - 全部完成后节余占净额10%以上,需经股东会审议[19] - 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12个月[17] 监督与核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25] - 董事会每半年度核查募投项目进展,编制披露专项报告[26]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现场核查一次[26] - 年度审计时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并与年报披露[26] 人员信息 - 截至2025年9月23日,执行董事为奚国华、张文武、刘正均、王国权[30] - 截至2025年9月23日,非执行董事为于洋、张麟、李艺、岳学鲲、杨小平、李子民[30] - 截至2025年9月23日,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梁定邦、萧伟强、徐金梧、科尔、田川利一、陈玉宇[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