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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股份(00267) - 海外监管公告 -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於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
中信股份中信股份(HK:00267)2025-09-23 13:18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5] - 候选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能因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受处罚或被交易所公开谴责等[8] - 过往任职因未出席会议被提议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不得再被提名[8] - 以会计专业人士身份提名,有高级职称需五年以上相关全职工作经验[8] - 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兼任[10] - 特定股东及其亲属不得担任独立董事[10] 提名与选举 - 董事会、特定股东可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12] - 投资者保护机构可请求股东委托其提名[12] - 选举实行累积投票制,中小股东表决单独计票披露[14] 任期与解职 - 每届任期与其他董事相同,连续任职不超六年[14][15] - 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15] - 比例不符或缺会计专业人士,60日内完成补选[15][16] 职权行使 - 行使特别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9] - 关联交易等经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9] - 会前可与秘书沟通,相关人员反馈落实情况[19] - 投反对或弃权票说明理由,公司披露异议意见[20][21] - 关注决议执行情况,违规时要求说明披露[21] - 专门会议由推举一人召集主持并审议事项[21] 工作要求 - 每年现场工作时间不少于15日[25] -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开会一次,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23] - 专门委员会开会提前三日提供资料信息[31]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至少10年[27][31] - 年度述职报告最迟在年度股东会通知时披露[28] 其他规定 - 审计委员会事项经成员过半数同意提交董事会[23] - 两名以上独立董事延期提议未采纳向交易所报告[34] - 行使职权费用由公司承担[32] - 津贴标准董事会制订,股东会审议,年报披露[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