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构成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董事长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4] - 公司设职工董事1名,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董事总数1/2[13] - 董事任期3年,可连选连任[12] 董事会权限 - 决定连续12个月内购买、出售、置换重大资产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6] - 决定连续12个月内固定资产投资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6] - 审议与关联方交易金额超300万元且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16] - 决定连续12个月内累计新增贷款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20%的事项[17] - 决定连续12个月内累计对外投资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事项[17] - 决定连续12个月内累计委托理财不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的事项[17] 会议召集与通知 - 代表1/10以上有表决权股东或1/3以上董事联名提议,董事会应召开临时会议[20] - 董事长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22] - 定期会议提前10日发通知,临时会议提前5日发通知[20]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出[24] 会议召开与表决 - 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25] - 审议关联交易,需过半数非关联董事出席,决议经出席非关联董事过半数通过,非关联董事不足3人提交股东会审议[27] - 会议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意向分同意、反对和弃权[35] - 审议通过提案并形成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财务资助”“提供担保”等交易有额外要求[35] 董事履职要求 - 董事1年内亲自出席会议次数少于当年会议次数2/3,审计委员会审议其履职情况[27] - 独立董事不得连续2次未出席会议,或未亲自出席次数占当年会议次数1/3以上[27] - 1名董事一次会议接受委托不得超过2名董事[30] - 董事需对定期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无法保证或有异议应说明原因[34] 其他规定 - 提案未获通过,条件和因素未重大变化时,1个月内不应再审议相同提案[38]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以上[41] - 本规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44] - 本规则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45] 董事成员 - 2025年9月23日,执行董事为奚国华、张文武、刘正均、王国权[46] - 2025年9月23日,非执行董事为于洋、张麟、李艺、岳学鲲、杨小平、李子民[46] - 2025年9月23日,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梁定邦、萧伟强、徐金梧、科尔、田川利一、陈玉宇[46] 特殊决议流程 - 董事会作出分配决议后应要求注册会计师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再对定期报告其他相关事项作决议[39] - 过半数与会董事认为提案不明确等情况,会议主持人应要求对议题暂缓表决,提议董事需提出再次审议应满足的条件[39]
中信股份(00267) - 海外监管公告 - 中信重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於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