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重工(601608) - 中信重工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公司治理结构调整 - 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由审计委员会承接核心监督职权[1] - 拟将董事会席位由7名增至9名,其中1名为职工董事[3] 公司章程修订 - 修订《公司章程》多条内容,包括维护权益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10] - 规定公司设立时发行股份总数为12.88亿股,面额股每股1元,已发行股份数为45.79553437亿股且全为普通股[11] 股份相关规定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2/3以上通过[12] - 多种人员转让股份有时间和比例限制[12][13] 股东权利与责任 - 股东对决议有异议可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特定股东可请求诉讼[15][16] - 持有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股东质押股份应书面报告[17] 担保与重大事项决策 - 多种担保情形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20]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担保超公司资产总额30%由股东会决议并经2/3以上表决权通过[20] 股东会相关规定 - 多种情形可召开临时股东会,有召集和通知流程[20][21][22] - 股东会投票、参会、提案、决议通过比例等有详细规定[24][27][28]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独立董事比例等有要求[34] - 董事会会议召开次数、审议事项通过比例等有规定[34] 利润分配与财务报告 - 公司按规定时间报送财务报告,利润分配方案制订和调整有流程[42][43][44] - 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由股东会决定[46] 其他规定 - 公司实行内部审计制度,审计部负责相关工作[45] - 公司合并、减资、解散等有规定[46][4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