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趣科技(300315) -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9月)
募集资金支取与使用 - 一次或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支取超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20%,需通知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6] -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原则上应在资金转入专户后六个月内实施[13] - 现金管理产品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15] -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单次不超十二个月[16] 募集资金存放与协议 - 募集资金应存放于董事会批准专户,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他用[4] - 应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相关方签订三方监管协议[5]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与审议 - 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使用超募及节余资金达股东会审议标准,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13]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公告[16]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低于500万元且低于项目募集资金净额5%,可豁免特定程序,年报披露[22] - 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达或超项目募集资金净额10%且高于1000万元,需经股东会审议[23] 募投项目相关 - 超过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完成期限且投入未达计划金额50%,需重新论证募投项目[11] - 募投项目年度实际使用与预计差异超30%,应调整投资计划并披露[25] -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及新项目、回购股份并注销,使用计划应在募投项目整体结项时明确[18] 监督与核查 - 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季度检查一次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26] - 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至少每半年对募集资金情况现场核查一次[27] - 董事会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投项目进展,出具专项报告并与定期报告同时披露[25] - 当年有募集资金运用,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专项审核并披露鉴证结论[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