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规范 - 公司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范行为[2] - 董秘是具体执行人和联络人,董事长承担首要责任[4] - 应及时、依法、公平披露信息[6] 重大事项披露 - 筹划重大事项分阶段披露进展并提示风险[7] - 相关方公开承诺及时披露并全面履行[9] 制度监督与自查 - 董事会定期自查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实施情况[10] - 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监督执行情况[10] 披露渠道指定 - 公司指定法定信息披露报刊和网站[11] 未公开信息管理 - 各部门及下属公司负责人报告未公开重大信息[14] - 未公开重大信息泄漏或股价异常波动及时报告并公告[14] 履职记录与保管 - 董事、高管履行信息披露职责情况书面记录交董秘保管[15] 定期报告披露 - 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披露年报等[20] - 定期报告财务信息经审核后提交董事会审议[24] 关联交易披露 - 由董事会决定的关联交易及时公开披露[25] 重大事件披露 - 董秘重大事项发生后立即履行披露义务[27] - 公司变更信息立即披露[28] - 董事会形成决议等时点及时履行披露义务[28] - 重大事件有进展或变化及时披露[28] 对外报送管理 - 对外报送未公开重大信息履行内幕信息登记流程[32] - 对外报送信息后文件复印件留部门,原件存档10年[33] 信息提供与审批 - 有关部门向董秘提供信息披露所需资料[35] - 重大决定前从信息披露角度征询董秘意见[35] - 各部门及子公司提供信息履行审批手续[35] 追责规定 - 股东、实际控制人擅自泄露信息公司保留追责权利[38] - 信息披露不准确处罚审核责任人[38] - 中介等机构及人员擅自泄露信息公司可追责[37] 制度执行与修订 - 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规定和《公司章程》执行[39] - 制度由董事会制订、批准生效和修订[39]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40] 制度发布 - 北京掌趣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该制度发布于2025年9月23日[41]
掌趣科技(300315) -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