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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邦科技(688035) - 《烟台德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德邦科技德邦科技(SH:688035)2025-09-23 11:02

独立董事任职资格 - 董事会成员1/3以上为独立董事,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3] - 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候选人有经济管理高级职称需5年以上会计岗位全职经验[3] - 持股1%以上或前十股东自然人及其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6] - 持股5%以上股东单位或前五股东单位任职人员及其亲属不得任独立董事[6] 独立董事提名与任期 - 董事会、持股1%以上股东可提独立董事候选人[9] - 独立董事连任不超6年,36个月内不得再提名[11] 独立董事履职与管理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且不委托他人,30日内提议股东会解除职务[11] - 提前解除职务需披露理由依据[12] - 辞职致比例不符60日内补选[12] - 行使部分职权需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13] - 在审计等委员会占过半数并任主任委员和召集人[14] - 部分事项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14][15] - 每年现场工作不少于十五天[16] - 工作记录及资料保存10年[17] - 向年度股东会提交述职报告并报上交所备案,发通知时披露[18] 公司支持与保障 -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20] - 可建立独立董事责任保险制度[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