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尔化工(831304) -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内部管理制度的议案(尚需股 东会审议)的议案》之子议案 2.15《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 分章节列示制度主要内容: 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831304 证券简称:迪尔化工 公告编号:2025-058 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选聘(含续聘、改聘,下同)会计师事务所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相关行为,切 实维护股东利益,提高审计工作和财务信息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等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