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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豪汇鸿(600981)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苏豪汇鸿苏豪汇鸿(SH:600981)2025-09-23 10:45

股东大会信息 -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时间为9月30日14:00,地点在南京市白下路91号汇鸿大厦26楼会议室[4] - 会议审议议案包括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等多项规则[4] -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6] 公司股份相关 - 公司已发行股份数为2,242,433,192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11] - 拟修订章程规定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12] - 因特定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应在3年内转让或注销[13] 股东权益与限制 - 股东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决议,有权请求法院认定无效;对召集程序等违反规定的决议,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15]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在特定情形下有权书面请求相关机构向法院提起诉讼,或为公司利益以自己名义直接起诉[16] - 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将股份质押应自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书面报告(拟删除此条)[17] 公司治理结构 - 取消监事会后,由董事会审计、合规与风控委员会承接监事会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8] - 拟修订章程规定公司党委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一般为五年[33] - 董事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35] 董事会相关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2025年8月版),拟修订为通知全体董事[42]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在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会议[42] - 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42] 财务与利润分配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年度财务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半年度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之日起1个月内报送季度报告[5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52] - 董事会提出利润分配预案经审议后提交年度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可征集意见提分红提案[53] 审计与监督 - 审计、合规与风控委员会成员为三名,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6] - 审计、合规与风控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应经成员过半数通过[46][47] - 监事会每6个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需半数以上监事通过[51] 其他事项 - 会计师事务所聘期1年,可续聘[56]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56] - 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10%以上的股东,可请求法院解散公司[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