苑东生物(688513) - 苑东生物: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5年9月)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流程 - 选聘需经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决定[2] - 更换应在被审计年度第四季度结束前完成[14] 选聘评价要素与费用 - 质量管理水平分值权重不低于40%,审计费用报价分值权重不高于15%[9] -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应披露信息[10] 人员任职限制 - 审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累计承担公司审计业务满五年,之后连续五年不得参与[11] 解聘与改聘规定 - 解聘或不再续聘需提前通知,股东会表决时允许事务所陈述意见[14] - 审计委员会审核改聘议案时,应约见前后任事务所并评价[14] - 除特殊情况外,不得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改聘事务所[14] 审计委员会职责 - 每年至少向董事会提交履职及监督情况报告[6] - 应对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关注特定情形[16] - 发现选聘违规且后果严重应报告董事会并按规定处理[18] 信息安全要求 - 公司和事务所应提高信息安全意识,担负主体和保密责任[19] - 选聘时要审查事务所信息安全管理能力[19] - 选聘合同应明确信息安全保护责任和要求[19] - 提供资料时要管控涉密敏感信息[19] 其他规定 - 制度未尽事宜依相关规定执行,冲突时以有效规定为准[21]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经审议通过后生效实施及修改[21] - 应妥善归档保存选聘相关文件资料,保存期限至少十年[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