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需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5]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特定情形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5] 股东会召集请求与反馈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有权请求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5][11] - 独立董事经全体过半数同意可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9] - 审计委员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董事会10日内反馈,同意后5日内发通知,不同意或未反馈审计委员会可自行召集[9] 临时提案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会议召开十日前提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补充通知[17] 股东会通知时间 - 年度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20日前公告通知股东,临时股东会应于会议召开15日前公告通知[15] 投票时间与股权登记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21]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7个工作日,且一旦确认不得变更[21] 会议延期与取消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无正当理由不得延期或取消,需延期或取消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说明原因[22] 自行召集费用 - 审计委员会或股东自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13][14] 决议重审 - 若法院撤销相关股东会决议,公司应自判决生效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重新审议关联交易事项[29] 决议通过条件 - 股东会作出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32] - 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35] 会议记录与实施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35] - 股东会通过派息、送股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提案,公司应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38] 决议撤销 - 股东可在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法违规或决议内容违反章程的决议(轻微瑕疵除外)[39] 股东表决权 - 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股东或其代理人有权出席股东会,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类别股股东、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除外)[21] 累积投票制 - 股东会选举董事可实行累积投票制,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比例达30%及以上或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时应采用[30] 提案表决 - 股东会对提案应逐项表决,不得搁置或不予表决(特殊原因除外)[30] - 股东会审议提案不得修改,变更视为新提案,不得在本次会议表决[31] 规则说明 - 规则中“以上”“内”含本数,“过”“不足”“低于”“多于”不含本数[41] - 规则无规定或与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不一致时,以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为准[41] - 规则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并施行[42]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43]
蓝箭电子(301348) - 股东会议事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