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召开时间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需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 - 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规定情形应在2个月内召开[4] 股东会审议事项 - 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10] - 审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后提供的担保[11] - 审议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后提供的担保[11] - 审议公司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金额按连续12个月累计计算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且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2/3以上通过[11][12] - 审议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11] - 审议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11] - 审议公司发生的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的事项[14] - 审议交易成交金额占公司市值50%以上的事项[14] - 审议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事项(需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20] 股东会召集与主持 - 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召集和主持股东会[27] - 董事人数不足《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公司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7] - 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应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7] - 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股东书面请求,公司应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28] - 董事会收到独立董事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29] - 董事会收到提议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请求,应在10日内书面反馈[31] - 审计委员会同意提议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请求,应在5日内发通知[31] - 董事长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股东会[54] - 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不能履职时,由过半数审计委员会成员共同推举一名成员主持股东会[54] - 股东自行召集的股东会,由召集人推举代表主持[55] 股东会通知与提案 - 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召开股东会5日前披露相关资料[34]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有权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期间持股比例不得低于1%[36] - 召集人收到临时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36] - 董事会应在股东会召开前至少五个工作日公布资产评估情况、审计结果或独立财务顾问报告[39] - 召集人将在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43] 股东会投票与决议 - 股东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不得迟于现场股东会召开当日上午9:30,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会结束当日下午3:00[44] - 股权登记日与会议日期间隔不多于七个工作日,且不得变更[45]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延期或取消股东会,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两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46] -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确需变更,召集人应在现场会议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48]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通过[58] - 股东会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同意通过[58]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需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60] - 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达30%及以上的公司,选举董事应采用累积投票制[63] - 累积投票制下,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可集中使用[65] - 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时,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表决应分别进行[65] - 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当选董事候选人得票数应超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66] 其他规定 - 持有1%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等可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68] - 股东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68] - 股东会会议记录保管期限不少于十年[75]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应在股东会结束后2个月内实施具体方案[76] - 股东可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请求法院撤销召集程序等违法或违反章程的股东会决议[77]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等相关信息及提案表决结果等[73] - 股东会会议现场结束时间不得早于其他方式[72] - 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72] - 股东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72]
睿昂基因(688217) - 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