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曼股份(605289) - 罗曼股份: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信息披露时间 - 年度报告应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4个月内披露[8] - 中期报告应在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披露[8] - 季度报告应在第3、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8] - 第一季度报告披露时间不得早于上一年度年报[8] 重大事项披露 - 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资产总额30%需立即披露[11] - 营业用主要资产抵押等超30%需立即披露[11] 股东相关披露 -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实控人情况变化需关注并配合披露[8][25] - 任一股东所持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等情况需披露并配合[18][25] 报告披露程序 - 定期报告披露需经确定时间等程序[19] - 临时报告涉及决议按特定程序披露[19] - 不需审批临时报告按相应程序披露[19] 子公司报告要求 - 控股子公司会议决议2个工作日内报证券事务部[20] - 控股子公司发生特定事件按规定报告并报送文件[21] 信息纠错与异常处理 - 发现已披露信息有误按临时报告程序发更正公告[21] - 关注证券异常交易并及时澄清[16] - 证券交易被认定异常需了解因素并披露[16] 其他要求 - 持股5%以上股东等应报送关联人名单及关系说明[26] - 通过委托持股5%以上股东或实控人应告知委托人情况[26] 违规责任 - 信息披露违规责任人可被批评等并要求赔偿[31] - 违反规定造成损失承担行政等责任,构成犯罪追究刑责[31] - 擅自披露信息人员公司保留追责权利[31] 制度生效 -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及上市之日起生效,原制度废止[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