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曼股份(605289) - 罗曼股份:重大投资管理制度
投资审议权限 - 对外投资达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等6种情况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1] - 董事会审议批准股东会权限外,资产总额占比10%以上等6种情况的对外投资事宜[13] - 其他由总经理批准[14] - 证券投资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且超1000万元,投资前应经董事会审议[14] - 证券投资总额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上且超3000万元,投资前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4] 投资类型 - 短期投资包括购买能随时变现的金融投资产品及委托短期投资行为[7] - 长期投资包括股权投资和期限长于一年的债权投资,长期债权投资仅限全资及控股项目[7] 投资实施与管理 - 重大投资项目实施由总经理代表签署文件,职能部门制定实施计划[17] - 财务部制定资金配套计划,定期对投资项目财务收支进行内部审计[17] - 委托理财应选合格专业理财机构,董事会指派专人跟踪进展及安全状况[18] 投资监督与检查 - 审计委员会监督对外投资活动,检查岗位设置、授权批准等六项内容[20] - 董事会定期了解重大投资项目执行进展和效益,异常时查明原因追责[20] 投资终止与核销 - 对外投资项目终止按企业清算规定清查财产债务[22] - 核销对外投资需取得不能收回投资的法律文书和证明文件[22] - 财务部门审核投资资产处置资料并进行会计处理[22] 投资档案管理 - 对外投资按《公司法》等规定进行档案管理[25] - 投资项目会议资料等作为备查文件由董事会秘书保存[25] 制度相关 - 制度与法律法规或章程不一致时以其为准并修订[27] - 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28] - 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