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股份相关 - 公司2010年1月14日获批发行2350万股,2月9日在深交所上市[2] - 公司设立时发行7000万股,每股1元,已发行1654585820股[3] - 为他人取得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不超已发行股本总额10%[3] - 收购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已发行股份总额10%,三年内转让或注销[4] - 董高监任职期间每年转让股份不超所持总数25%[4] - 董高监所持股份上市交易1年内、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4] - 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等6个月内买卖股票收益归公司[4] 股东权益与会议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1%以上股份股东可请求诉讼[6][7] - 股东会审议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事项[9] - 对外担保总额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或总资产30%后需股东会审议[9] - 为资产负债率超70%对象担保、单笔担保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需股东会审议[9] - 对股东等关联方担保需股东会审议且关联方提供反担保[9] 董事与董事会 -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不少于3人,设董事长1人[18] - 董事长由董事会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1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提前10日书面通知[19]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19] 财务与利润分配 - 会计年度结束后4个月内披露年报,前6个月结束后2个月内披露中期报告,前3个月和前9个月结束后1个月内披露季报[26]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26] - 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留存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25%[27] - 实施现金分红需满足当年盈利等条件[27]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30%,或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时每年现金分配不少于10%[27] 公司运营与其他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净资产10%,需董事会决议[29] - 作出合并、分立决议后10日内通知债权人,30日内在指定媒体公告[29] - 债权人接到通知30日内、未接到通知自公告45日内可要求偿债或担保[29] - 内部审计机构向董事会负责,接受审计委员会监督指导[29] - 公司减资经股东会特殊决议可不按持股比例减少出资额或股份[30] - 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一般无优先认购权[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