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明技术(002970)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股份转让限制 - 董事和高管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所持总数25%,不超1000股可一次全转让[8] - 以董事和高管上年最后交易日登记股份为基数算本年度可转让法定额度[9] - 新增无限售条件股份当年可转让25%,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计入次年基数[11] - 董事和高管自实际离任起半年内、公司上市一年内等多种情况不得转让股份[11][12] 股票买卖限制 - 公司董事和高管在年报、半年报公告前15日,季报等公告前5日不得买卖股票[14] 信息管理与披露 - 公司董秘负责管理相关人员身份及持股数据,每季度检查买卖披露情况[17] - 董高人员持股变动、计划转让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等情况需按规定报告并公告[17][18][19] - 董高人员股份被强制执行应在收到通知后2个交易日内披露[19] 违规处理 - 董高人员违反制度,公司可追究责任,如收回收益等[21] - 公司对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应完整记录并报告或披露[22] 特殊情况规定 - 董高人员因离婚导致股份减少,过出方和过入方应共同遵守制度[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