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基本情况 - 公司于2003年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000万股,7月2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6] -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04703707亿元[8] -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数为16.04703707亿股,全部为普通股[18] 股份相关规定 - 公司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其母公司股份提供财务资助,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总额的10%,董事会决议需全体董事三分之二以上通过[1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同一类别股份总数的25% [28]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28] -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28] - 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卖出后六个月内买入,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28]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员工持股等情形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并在三年内转让或注销[25] 股东权益与义务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会计凭证[35] - 公司有合理根据可拒绝股东查阅请求,并在15日内书面答复说明理由[35] - 股东对违法违规的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可在60日内请求法院撤销[36]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书面请求相关方对违规人员提起诉讼[38] - 审计委员会等收到股东请求后30日内未提起诉讼,股东可自行起诉[38] 股东会相关规定 - 股东会审议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47] - 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1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6个月内举行[49]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等情形发生时,公司应在事实发生之日起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会[50] - 董事会收到提议后应在10日内反馈[54][55] -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召集人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补充通知[59] - 年度股东会召开20日前、临时股东会召开15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61] - 发出股东会通知后,若延期或取消,召集人应在原定召开日前至少2个工作日公告并说明原因[63] - 股东会普通决议需出席股东(含代理人)所持表决权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需2/3以上通过[74] - 公司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提供担保金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事项需特别决议通过[78] - 股东买入超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买入后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有效总数[78] - 股东会审议关联交易时,关联股东表决权不计入有效表决总数[79] - 股东会对提案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结果[84] - 股东会决议应及时公告,列明出席股东等相关信息[85] - 股东会通过派现等提案,公司将在会后2个月内实施方案[86] 董事会相关规定 - 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89] - 兼任高管及职工代表董事总计不得超董事总数1/2[90] - 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应建议撤换[93] - 董事辞任生效或任期届满,忠实义务6个月内仍有效[94] - 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无正当理由解任需赔偿[96] - 公司设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98]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会议召开10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106]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1/3以上董事或审计委员会可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主持[107] - 董事会临时会议召开前5日以专人送出、邮件或传真通知全体董事[108] - 董事会会议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108] - 董事会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111] 其他规定 - 公司党委成员7名,其中党委书记1名,党委副书记2名,纪委书记1名[130] - 总经理每届任期3年,可连聘连任[136] - 公司在会计年度结束之日起4个月内报送并披露年度报告,上半年结束之日起2个月内报送并披露中期报告[142] -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10%列入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142]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143]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144] - 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为1年[154] - 公司解聘或不再续聘会计师事务所,需提前30天通知[155] - 公司合并支付价款不超过本公司净资产10%,可不经股东会决议[164] - 公司合并、分立、增减注册资本等登记事项变更,应依法办理变更登记[168] -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制作清算报告,报相关部门确认并申请注销登记[174]
青松建化(600425) - 青松建化公司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