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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松建化(600425) - 青松建化董事会议事规则
青松建化青松建化(SH:600425)2025-09-22 12:01

董事会构成 -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独立董事[4] 会议召开 -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会议[9] -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股东等可提议召开临时会议,董事长10日内召集[9][10] - 定期和临时会议分别提前10日和5日发书面通知[11] - 定期会议变更通知需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3日发出[12] 会议举行条件 - 董事会会议需过半数董事出席方可举行[16] - 独立董事连续两次未出席且不委托,董事会30日内提议解除职务[20] 决议通过规则 - 普通决议须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担保事项需出席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25] - 董事回避时,无关联董事过半数出席可举行,决议按相应规则通过[25] - 提案未通过且因素无重大变化,一个月内不再审议[26] 表决相关 - 二分之一以上与会董事等认为提案不明确,会议暂缓表决[26][27] - 会议表决每位董事一票,方式有举手表决等[22] - 表决意向分同意等,未选或多选需重新选,拒不选视为弃权[23][24] - 秘书等收集表决票,现场宣布或规定时限后通知结果[24] 会议记录与保存 - 会议记录应包括届次等内容[29][30] - 与会董事需签字确认,有不同意见可书面说明[32] - 会议档案保存期限为10年以上[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