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松建化(600425) - 青松建化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提名委员会组成 - 由3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4] - 委员由董事长等提名,董事会选举产生[4] - 设1名主任委员,由独立董事担任[5] 提名委员会任期 - 任期与董事会相同,委员可连选连任[4] 提名委员会职责 - 拟定董事等选择标准和程序并提建议[6] 提名委员会运作 - 会前3天通知委员,公司提前提供资料[10] - 2/3以上委员出席可开会,决议须过半通过[10] 其他规定 - 董事会未采纳建议应披露意见理由[7] - 提前1至2个月提人选建议和材料[9] - 会议资料保存不低于10年[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