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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松建化(600425) - 青松建化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青松建化青松建化(SH:600425)2025-09-22 12:00

公司章程修订 - 公司章程修订前时间为2023年4月,修订后为2025年9月[1] - 修订前经营范围有年产10万吨硫酸等,修订后为水泥生产等[2] 法定代表人及股东权益 - 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30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1] - 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等[4] 股份收购与注销 - 公司收购本公司股份可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3] - 因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收购股份应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3] 对外担保与交易 - 对外担保总额超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等情况需关注[8] - 公司发生的交易涉及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50%以上应提交股东会审议[18] 董事会与独立董事 -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16] - 独立董事人数占全体董事人数不得低于1/3,至少含一名会计专业人士[21] 公司组织架构 - 公司党委领导班子由7人组成,设党委书记1名等[26] - 审计委员会成员为3名,其中独立董事2名[24] 财务与报告 - 公司需在会计年度结束4个月内报送年度报告[28] - 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