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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氏眼科(30110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核查意见
何氏眼科何氏眼科(SZ:301103)2025-09-22 12:00

激励计划主体资格 - 公司不存在禁止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情形[1] - 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2] - 激励对象不存在不得参与激励计划的情形[2] 激励计划实施规则 - 公司董事、高管等不参与本次激励计划[3] - 激励对象公示期不少于10天[3]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在股东会审议前5日披露审核及公示情况说明[3] - 激励计划相关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3] 其他情况 - 公司未向激励对象提供财务资助[4] - 实施激励计划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