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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德鑫泰(300881) -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盛德鑫泰盛德鑫泰(SZ:300881)2025-09-22 11:46

会议召集 - 召集人应在提议或收到提议30日内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需提前15日发出[10] - 单独或合计持有本期债券总额10%以上持有人书面提议可召开会议[12] - 12种情形出现时应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10][11][12] - 会议由债券受托管理人或公司董事会召集[10] 会议权限与决议 - 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有同等约束力[4] - 会议权限包括对公司变更《募集说明书》方案等事项作决议[7] - 决议须经出席会议二分之一以上(不含本数)享有表决权未偿还债券面值持有人同意有效[29] 持有人权利义务 - 持有人享有按所持可转债数额获约定利息等8项权利[5] - 持有人需承担遵守发行可转债条款规定等5项义务[6] 会务安排 - 因会议产生的会务费用由公司承担[4] - 会议应由律师见证,法律意见书与决议一同披露[4] 时间规定 - 召集人应在原定会议召开日前至少5个交易日通知并说明原因[14] - 债权登记日不得早于会议召开日期前10日,并不晚于前3日[15] - 单独或合计代表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债券面值总额10%以上持有人有权提前10日提临时议案,召集人5日内发补充通知[17] - 授权委托书应在会议召开24小时前送交召集人[21] 参会规定 - 若持有人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或其关联方,会议上可发表意见但无表决权[19] - 若会议开始1小时内未选主席,由持有未偿还债券表决权总数最多持有人担任[23] - 应单独或合并持有本次债券表决权总数10%以上持有人要求,公司应委派至少一名董事或高管参会[24] 表决规定 - 每一张未偿还面值100元债券拥有一票表决权[26] -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未填等表决票计为废票,未投视为放弃表决权[28] - 会议设票人、监票人各一名,由主席推荐并由出席会议债券持有人担任,关联方不得担任[28] 决议公告与保管 - 召集人应在会议作出决议后2个交易日内将决议于监管部门指定媒体公告[31] - 会议记录等文件资料由公司董事会保管,期限为十年[33] 规则生效与解释 - 规则经公司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后,自本次可转债发行之日起生效[36] - 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37] 争议解决 - 对会议相关争议,应在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通过诉讼解决[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