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琏升科技(300051) -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9月)
琏升科技琏升科技(SZ:300051)2025-09-22 11:46

审计委员会组成 - 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过半数,至少一名为会计专业人士[6] - 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8] - 设主任委员一名,由会计专业的独立董事担任[8] 任期与职权 - 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8] - 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检查公司财务等[10] 决策规则 - 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等事项需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11] 监督检查 - 督导内部审计部门至少每半年对重大事件实施情况等检查一次[16] 报告披露 - 董事等发现财务报告问题,董事会应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披露[14] - 董事会或审计委员会认为内控有重大缺陷,董事会应及时报告并披露[17] 调查权限 - 发现公司经营异常可调查,必要时可聘请中介机构,费用由公司承担[18] 会议规定 - 定期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20] - 会议召开前三天须通知全体委员,紧急情况除外[20] - 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0] - 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20] - 委员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参会[21] 表决与记录 - 会议表决方式有举手表决、记名投票表决、通讯表决[22] - 会议审议时可邀请公司相关人员列席[23] - 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25] - 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董事会[22] 生效条件 - 本细则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