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轴股份(430418) - 利润分配管理制度
利润分配制度修订 - 2025年9月19日董事会通过修订《利润分配管理制度》议案,待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2] 利润分配规则 - 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提取10%列入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达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7] - 法定公积金转增注册资本时,留存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8] 现金分红比例 - 最近三年现金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9] - 成熟期无重大资金支出,现金分红占比最低80%[9] - 成熟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占比最低40%[9] - 成长期有重大资金支出,占比最低20%[9] 重大资金支出定义 - 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等累计支出达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且超3000万元或达总资产6%[10] 政策调整与监督 - 调整利润分配政策需经股东会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15] - 审计委员会监督执行,独立董事对现金分红有独立意见权[17] 其他规定 - 拟发行证券致控制权变更需披露现金分红政策[19] - 年报提示利润分配政策执行情况[19] - 利润分配不超累计可分配利润,不得损害持续经营能力[19] - 股东违规占用资金扣减现金红利偿还[19] - 制度以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为准,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解释[21][22] - 制度由董事会拟订,股东会审议通过生效修改亦同[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