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修复(300958) - 董事会会议提案管理办法
提案主体与类型 - 提案人包括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等[6] - 提案类型有授权办理类、重大交易类等多种[9] 提案内容与附件 - 收购或出售资产类提案含交易情况、标的基本情况等,附件有审计报告等[11][12] - 对外担保类提案说明被担保人等情况,附件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等[14][15] - 对外投资类提案介绍投资主体等,附件含尽职调查报告等[16][24] - 关联交易类提案介绍关联方、交易类型等内容[25] 提案流程与时间 - 提案先交董事会办公室汇总整理后审议[7] - 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事项3个工作日送交,其他10个工作日送交[30] - 董事会办公室初步审核期限不少于10个工作日[32] 会议通知与要求 - 定期董事会会议通知提前10日发出,临时提前5日发出[32] - 两名或以上独立董事等可联名要求延期,董事会应采纳[33] 决议相关 - 董事会决议调整提案内容应通知业务部门[33] - 决议公告前相关人员做好保密工作[33] - 董事长等报告以往决议执行情况,董事可质询[35] - 董事会秘书定期或不定期汇报决议执行情况[37] - 董事会办公室跟踪提案执行情况[37] 办法生效 - 本办法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生效,原办法废止[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