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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修复(300958) -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建工修复建工修复(SZ:300958)2025-09-22 11:31

董事会秘书任职 - 设1名董事会秘书,为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2] - 须取得深交所认可资格证书,六种情形不得担任[4][5] - 任期3年,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11] - 应由公司董事等担任,独立董事等不得兼任[11] 证券事务代表 - 公司应聘任证券事务代表,需取得资格证书[13] 解聘与聘任 - 董事会秘书出现特定情形,公司应1个月内解聘[13] - 原任离职后3个月内聘任新的[15] - 空缺超3个月由董事长代行职责,6个月内完成聘任[15] 职责与权利义务 - 兼任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人,负责保管印章[7] - 应遵守规定,维护公司利益,不得谋取私利[17] - 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司商业机会等[18] - 有权了解公司财务和经营情况等[19] - 公司需为其提供必要工作条件等[20] 报酬与奖惩 - 董事会决定报酬和奖惩事项,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23] - 董事会根据考核提出奖励意见[24] - 违反规定依据证券监管机构规定惩戒[25] - 工作失职等公司可采取内部问责措施[26] 工作细则 - 未尽事宜按《公司法》等执行[25] - 与新法规等抵触时按规定执行并修订[25] -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原细则废止,修改及解释权属董事会[2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