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建工修复(300958) -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建工修复建工修复(SZ:300958)2025-09-22 11:31

提名委员会组成 -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两名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董事会任命[4] 人员补选与变动 - 独立董事辞职或被解除职务致比例不符规定,公司六十日内完成补选[5] - 委员会因委员变动人数低于规定人数2/3时,董事会及时增补,未达2/3前暂停职权[5] 会议通知与举行 - 委员会会议召开前3日(不含开会当日)发出通知[13] - 采用快捷通知方式,2日内未接书面异议视为收到通知[16] - 委员会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18] 委员管理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20] 决议规则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20] - 会议对所议事项集中审议、依次表决[31] - 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多选或不选视为弃权[22] 选任流程 -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选任需提前一至两个月提候选人建议及材料[23] 文件保存 - 决议书面文件保存期不少于十五年[25] - 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十五年[26] 表决回避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回避表决,特殊情况可参与,董事会可撤销表决结果[29] 委员权利 - 委员有权评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上一年度工作情况[31] - 委员有权查阅公司定期报告、未保密文件等相关资料[32] 细则执行与解释 - 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和公司章程执行,抵触时及时修改[35] - 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36] - 细则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