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修复(300958) -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委员会组成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含三名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4] 人员增补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2/3时,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未达前暂停职权[6] - 独立董事辞职致比例不符,公司应六十日内完成补选[5][6] 职责权限 - 负责制定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等并提建议[9][10] - 拟订的薪酬方案、股权激励计划需经董事会和股东会批准[11][14] 会议规则 - 每年不定期召开,通知提前3日发出[13][16]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需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19][23] 其他规定 - 决议书面文件和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15年[29] - 有利害关系委员应披露并回避,特殊情况可表决[32]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