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建工修复(300958) - 董事会战略与ESG委员会工作细则
建工修复建工修复(SZ:300958)2025-09-22 11:31

委员会组成与任命 - 委员会由七名董事组成,两名为独立董事[4] - 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1/3以上提名,董事会任命[4] 人数规定与职权 - 人数低于规定人数的2/3时,董事会应及时增补,未达要求前暂停职权[6] 会议通知与召开 - 会议应于召开前3日(不含开会当日)发通知[16] - 2/3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20] 表决权相关 - 委员每次只能委托一名其他委员代行使表决权,一人不能同时接受两名以上委托[20] - 独立董事不能出席应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20] - 委员每人一票表决权[25] 职务撤销与决议通过 - 委员连续两次不出席会议,董事会可撤销其职务[24] - 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方有效[24] 会议其他规定 - 可召集相关人员列席但无表决权[27] - 表决方式为记名投票,选项为同意、反对、弃权[27] 决议生效与保存 - 决议经出席会议委员签字生效,不得随意修改[29] - 决议生效次日报公司董事会[29] - 决议书面文件和会议记录保存期不少于15年[29][30] 责任与保密 - 决议违法致公司损失,参与委员负连带赔偿责任,表明异议者免责[29] - 委员对未公开信息负有保密义务[29] 会议记录与回避 - 会议记录应包含基本信息、议程、发言要点、表决结果等[31] - 成员存在利害关系须回避[32] 工作细则 - 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由董事会负责解释[35][36]